校外合作处

部门概况

校外合作处是围绕学校服务国家、融入上海战略和“双一流”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化高校服务社会职能,拓展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重要企业的全面合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学校国内合作与社会服务,牵头组织学校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协调促进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和重要战略节点地区高校的合作共建,推动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重点行业、重要企业的合作,协调推进地方合作机构的建设和监管。

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与管理校外合作事务

1.按照学校服务国家、融入上海战略和“双一流”建设的需求,拟定学校与地方政府、校外机构合作的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与上海市和国内重点合作区域地方政府对接,建立校级全面合作关系,协调合作领域和项目对接,推动实质性合作。

3.密切配合学校各单位对接中央或地方政府的重大专项规划,拓展办学资源。

4.根据学校校地合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求,拟定地方合作机构(地方研究院、联合创新中心等)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制订各类管理办法,调动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大合作格局,协调实施监管,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5.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与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建立校企全面合作关系,支持学校各单位与企业有组织地推动和开展合作。

(二)推动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

1.按照中央安排承接定点帮扶任务,完善大帮扶网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帮扶任务,制订学校定点帮扶工作计划。

2.按照学校长效帮扶工作要求,牵头协调校内各相关单位,有效组织校内外帮扶资源在定点帮扶地区落地落实。

3.按要求做好帮扶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总结,完成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分类考核评价。

4.支持学校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开展工作,协调对接帮扶地区相关人员到沪学习、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和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定点帮扶工作。

5.对接上海市有关部门,协调做好上海市中西部对口支援相关工作任务的承接,协调推动校内单位落实完成。

(三)统筹高校对口合作工作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统一安排,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学校与对口高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并对有关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支持和督导。

2.统筹推进学校与部省合建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合作项目的规划对接和推进落实。

3.按照学校学科建设、科研发展的需求,拓展与重要战略节点地区高校的校际合作。

人员组成及科室设置

岗位

姓名

联系方式

处长

周曦

65642207

副处长分管社会服务与对口帮扶

王新

65641220

副处长挂职,分管合作发展

龚著浩

65641220

社会服务与对口帮扶科

科长

赵忠亮

65643955

副科长

吴琦

65643955

科员

徐子星

65643955

合作发展科

科长

任雅丽

65643331

副科长

翁桐润

65643331

科员

王之锴

65643331


联系方式

电话:8621-656433318621-656439558621-65641220

传真:8621-65644937

办公地址: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一楼